>>欧盟RoHS指令
2015年6月,欧盟发布RoHS指令修订案,增加四项邻苯二甲酸酯(DEHP,DBP,BBP和DIBP)到附录II,即这四项物质在电子电气产品均质材料中的浓度不得超过0.1%。
>>欧盟REACH法规
REACH法规对邻苯二甲酸酯的管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(1)SVHC高度关注物质清单
截止到2015年7月,SVHC清单已增加至163项,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共12种。当产品中此类物质浓度>0.1%时,企业必须向物品的接受者或应消费者要求,在45日免费提供该物质及使用信息。当产品中此类物质浓度>0.1%且使用量>1吨/年时,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需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(ECHA)进行通报。
(2)附件XIV授权清单
对于附件XIV中的物质,企业需获得欧盟的授权方可使用。目前,授权清单一共有31种物质,包含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(DEHP,DBP,BBP和DIBP)。另外,有7种邻苯二甲酸酯拟添加至授权清单。
(3)附件XVII限制清单
附件XVII的条款51和52是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制,即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部件中DEHP,DBP和BBP的浓度不得超过0.1%,能放入口中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部件中DINP,DIDP和DnOP的浓度不得超过0.1%。
>>美国CPSIA
CPSIA是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,所有儿童产品都须符合邻苯的限量要求。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永久禁止DEHP、DBP、BBP的使用;能放入口中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,临时禁止使用DINP,DIDP、DnOP。这6种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0.1%。
>>加州AB 1108法案
2009年1月1日起,加州售卖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DEHP、DBP或BBP的浓度均不得超过0.1%;能被三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, DINP,DIDP、DnOP的浓度均不得超过0.1%。
>>加州65提案
加州65提案涉及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共6种,BBP、DEHP、DIDP、DINP、DBP和DnHP。企业不得向饮用水源中排放此类物质,如明知或有意暴露这些物质于消费者时提供“清晰且合理的警告”。
>>中国儿童用品相关标准
近两年,强制性标准GB 30585-2014《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》和GB 31707-2015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先后颁布,并将相继实施。具体规定是婴幼儿纺织产品和婴幼儿鞋中DEHP、DBP和BBP的浓度不得超过0.1%,且DINP,DIDP和DnOP的浓度不得超过0.1%;3-14岁儿童鞋中DEHP、DBP和BBP的浓度不得超过0.1%。